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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美FDO委员会推翻对宝钢337调查反规避诉点初裁结果

    时间:2017-03-01 17:37:49  来源:法制网  作者: 点击量:853次

         一直备受各方关注的美对我输美钢铁发起“337调查”案件,继近日宝钢获美337调查商业秘密类案件胜诉之后,今天又有新消息传来,美FDO委员会推翻宝钢337调查案件中反规避诉点初裁结果,发回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重审。
      根据宝钢代理律师、美国科文顿·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(Covington & Burling LLP)冉瑞雪律师介绍,FDO委员会推翻宝钢337调查案件中反规避诉点初裁结果,案子发回行政法官重审,意味着关于反规避诉点的调查将重新走回到证据交换等程序中。
      2016年5月26日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USITC)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“337调查”,调查共涉及宝钢、首钢、武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。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。根据该调查程序,美方一旦裁定企业有违规行为,相关产品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。对此,涉案中国企业严阵以待。案件共涉及三个诉点,即商业秘密、反垄断和反规避调查。
     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USITC)公布的申诉书,反垄断诉点是,通过中国钢铁协会,操纵定价、产出和出口,违反美国反垄断法(即《谢尔曼法》《反托拉斯法》)。申诉书指控中国钢铁协会就是一个卡特尔(垄断组织),协调中国钢铁企业进行此等非法活动。
      商业秘密诉点是,窃取美国钢铁公司高级商业秘密。申诉书指控中国政府在2011年通过黑客侵入美国钢铁公司电脑,盗走美国钢铁公司有关高级高强度钢材(AHSS:Advanced High-Strength Steels)的商业秘密,然后通过中国钢铁协会或其他渠道,交给中国国有钢铁企业,使得宝钢随后得以生产和出口此等高级高强度钢材。
      反规避诉点是,通过转口贸易,改变原产地证明,非法规避美国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。申诉书指控中国钢铁贸易企业,通过转口马来西亚、泰国、越南等地,非法改变原产地证明,规避美国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。
      2017年2月15日,在宝钢及其律师的努力下,美方被迫提出动议要求撤回商业秘密诉点的指控。2月22日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裁定终止商业秘密诉点的调查。据悉在美国337调查历史上,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获得商业秘密类案件的胜诉。其意义非凡不言而喻。
      今天,美FDO委员会又推翻对宝钢337调查反规避诉点初裁结果,发回重审。
      另据冉瑞雪律师介绍,美方已经确定3月14日对宝钢337调查案中反垄断诉点进行复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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